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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次重建 三峽祖師廟創建於清乾隆三十四年(西元1769年),歷經六十四個年頭後,於清道光十三年(西元1833年)因大地震而毀塌。 清道光十三年祖師廟著手第一次重建,惟時至光緒二十一年(西元1895年),清廷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,將台灣割讓,三角湧(三峽舊稱)鄉民效法祖師抗元精神,成立義勇軍,以祖師廟為抗日大本營,誓死抵抗日軍接收,致使日軍傷亡慘重,不得不向台北求援。之後攻陷三角湧的日軍,自然是惱羞成怒,憤而火燒廟堂,造成第一次重建後的祖師廟毀於一旦。 日人火燒祖師廟後,原本是嚴禁寺廟重建,後因對台採安撫政策,遂應三角湧人之請求,於光緒二十五年(西元1899年)准許重建。二次重建後之祖師廟,材料以木材和土磚為主,至民國三十年左右,因受白蟻之害而有再度重建之必要,不過當時廟產已由日人強行代管,重建計畫乃延至民國三十六年才動工。 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,祖師廟的廟產由當時的代理街長李梅樹先生代管,民國三十五年元月地方耆老提議重建祖師廟,民國三十六年元月祖師廟管理委員會與重建委員會成立,之後三峽鎮公所將祖師廟財產管理權歸還祖師廟管理委員會。民國三十六年三月九日(農曆二月二十七日)卯時,三峽祖師廟第三次重建正式破土。 (資料來源:財團法人台北縣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公─建廟沿革,http://www.longfuyan.org.tw/step/main.asp) |
整建中的祖師廟 (照片來源:三峽鎮公所編印(87年6月30日),認識三峽(國小版)─史蹟篇,頁6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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