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峽鎮立圖書館的借閱規則

 

 

    要去三峽鎮立圖書館借書,一定要先了解以下的借閱規則─   

 (一)總借閱次數:讀者持聯合借閱證於所有連線館借閱,冊數總合5本。

(二)還書期限:《1》每冊期限三十天,不予續借。《2》借閱之圖書應歸還於原借閱之圖書館。

(三)逾期罰則:[1]在任何連線之圖書館逾期一本書未還,不得再借,[2]借閱圖書應於期限內歸還,逾期歸還一天即停借一天,以此類推。

(四)書號上有R.JR標示的館內參考書及報章雜誌皆不可外借。

(五)讀者借之圖書如遇本館急需收回時,於接到通知後應迅速送還。

(六)讀者借閱圖書時,應親自檢查有無撕毀、圈點、評註、缺頁、污損...等,並向館員聲明,否則還書時一經發覺,應負賠償之責。

(七)借閱之圖書如有遺失、污損、毀壞等情形,借閱人需購買同樣之新書賠償,若無法購得時,須照現今書價賠償。〈資料來源:三峽鎮立圖書館〉

聯合借閱證之申請程序

    如果要進入三峽鎮立圖書館借書,一定要先申請聯合借閱證。申請聯合借閱證十分容易,成人須攜帶身分證,兒童則要持戶口名簿正本,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,親自到二樓圖書室服務台辦理。辦證程序如下:持身分證(戶口名簿)正本→至二樓圖書室服務台→填寫申請表格(需填寫姓名、電話、住址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日期等) →申請完成→開始借閱。(借閱期限為一個月,借閱冊數上限為五本) 還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,聯合借閱證如果遺失了,則須持分證(戶口名簿)正本至二樓服務台辦理補發。〈資料來源:三峽鎮立圖書館〉

***台北縣圖書館聯合借閱證一證通用於台北縣資訊化連線之圖書館。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