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峽鎮歷史文物館展覽作品審查委員會作業要點

 

1.主旨:為提升本館參展作品水準,暨使審查機制公開透明。

2.委員會成員:由三位任職於學校的藝術科教師,四位本地藝文人士合組成審查委員會,共七員。召集人由圖書館館長擔任,主持委員會審查會會議。

3.委員名冊決定方式:教師部分函請各校推薦,本地藝文人士部分由館方徵詢意見後,彙整兩部分成員造冊,呈報鎮長圈選定之,遇委員有自身作品受審時,應予迴避。

4.委員權益:館方以公所名義發給各委員二年一期之聘書,每次出席審查會,給予適當車馬費。

5.如有未盡事宜,概依本館有關規定辦理。

6.本作業要點奉鎮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
 

(資料來源:三峽鎮公所網站)